基本上,我完全不相信一個連人民的稅收都無法預先掌握,而要求納稅義務人每年花上一兩個禮拜的晚上查找所有的稅捐資料,填寫諸多複雜的表單,適應每年不同的報稅規則的政府,有意願,有能力好好管理如此重要的指紋檔案。

不,我不要再讓他們知道我的指紋。

Posted by yungyuc at 17:35, 0 comment, 0 trackback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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